国务院关于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2003年)

甘肃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报请审批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甘政发〔2001〕4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修订后的《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至201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 兰州市是甘肃省省会,西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兰州市的城市建设与发展要遵循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调整产业结构,完善城市功能,逐步把兰州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文明、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环境良好、风景优美的现代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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