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五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2019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一项战略举措,在我国改革开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自贸试验区所在省市和有关部门结合各自贸试验区功能定位和特色特点,全力推进制度创新实践,形成了自贸试验区第五批改革试点经验,将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复制推广的主要内容
(一)
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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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交通运输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2012年)
- 地方戏曲剧种保护与扶持计划实施方案(2013年)
- 关于加强电力系统抗灾能力建设的若干意见(2008年)
- 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2002年)
- 关于当前抗震救灾进展情况和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2008年)
-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空安全保卫规则(2013年)
- 中国人民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8〕第15号(201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免人员(2014年1月5日)
- 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202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亚洲及太平洋经济和社会理事会发展中国家成员国关于贸易谈判的第一协定》项下进口货物原产地的暂行规定(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