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6年)
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动力,商务部对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商务部决定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具体如下:
一、 对5件规章予以废止
(一)
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代码管理办法》(〔1997〕外经贸办发第498号)
(二)
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代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1997〕外经贸办发第498号)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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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2007年)
- 国务院关于供销合作社财务挂账处理等有关问题的批复(200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国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检查情况的通报(2017年)
- 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2013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成渝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2022年)
- 中国共产党章程(1973年)
-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2年)
-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202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200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关于废止《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的决定(2009年)
- 保监会关于规范保险机构股票投资业务的通知(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