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规范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2〕7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养老金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市场化运营、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业务。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参加人,是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1年)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2001年)
- 税务总局关于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意见(2015年)
- 在亚太经合组织第八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的讲话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200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刑事抗诉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1年)
- 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202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通知(200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意见(201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43号(2009年)
- 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