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电网规划投资管理工作的通知(2020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加强电力统筹规划,强化电网投资监管,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依据能源电力规划等相关规定,对电网规划投资管理工作进行了明确和规范,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切实加强电网规划统筹协调与实施
(一)
深化电网规划编制内容要求
电网规划是电力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电网规划应实现对输配电服务所需各类电网项目的合理覆盖,包括电网基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基建项目是指为提供输配电服务而实施的新建(含扩建)资产类项目,技术改造项目是指对原有输配电服务资产的技术改造类项目。电网基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均包含输变电工程项目(跨省跨区输电通道、区域和省级主网架、配电网等)、电网安全与服务项目(通信、信息化、智能化、客户服务等)、电网生产辅助设施项目(运营场所、生产工器具等)。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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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版权局关于废止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7年)
- 教育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5年)
- 关于对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二阶段排放限值新机动车(机)进行型式核准的公告(2002年)
- 外交部发言人2000年4月10日发表谈话(2000年)
- 关于加强新时代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工作的指导意见(2022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陕西省撤销商洛地区设立地级商洛市的批复(2001年)
- 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201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2005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的决定(2006年)
-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