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关于提升社会办医疗机构管理能力和医疗质量安全水平的通知(2019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
为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印发的《关于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意见》(国卫医发〔2019〕42号,以下简称《意见》),加强社会办医疗机构管理和内涵建设,现就提升社会办医疗机构管理能力和医疗质量安全水平,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工作原则
(一)
促进发展与规范行为相结合。在进一步鼓励和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建设和发展的同时,规范社会办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加强制度建设和科学管理,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更有保障的医疗服务。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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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止拆船污染环境管理条例(2016年)
- 保险中介行政许可及备案实施办法(202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1年)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201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免人员(2016年5月27日)
- 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国际化经营中法律风险防范的指导意见(2013年)
- 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儿童救助保护工作方案(202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201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19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