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关于提升社会办医疗机构管理能力和医疗质量安全水平的通知(2019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
为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印发的《关于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意见》(国卫医发〔2019〕42号,以下简称《意见》),加强社会办医疗机构管理和内涵建设,现就提升社会办医疗机构管理能力和医疗质量安全水平,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工作原则

(一) 促进发展与规范行为相结合。在进一步鼓励和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建设和发展的同时,规范社会办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加强制度建设和科学管理,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更有保障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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