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城区发展规划(2013年)
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快速发展的历史时期,人口、资源、环境的压力日益凸显。为探索可持续发展的城镇化道路,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直接指导下,我国先后在天津、上海、深圳、青岛、无锡等地开展了生态城区规划建设,并启动了一批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建设绿色生态城区、加快发展绿色建筑,不仅是转变我国建筑业发展方式和城乡建设模式的重大问题,也直接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国家的长远利益。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绿色生态城区和绿色建筑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镇,实现美丽中国、永续发展的目标,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等,制定本规划。
一、 规划目标、指导思想、发展战略和实施路径
(一)
规划目标
到“十二五”期末,绿色发展的理念为社会普遍接受,推动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城区发展的经济激励机制基本形成,技术标准体系逐步完善,创新研发能力不断提高,产业规模初步形成,示范带动作用明显,基本实现城乡建设模式的科学转型。新建绿色建筑10亿平方米,建设一批绿色生态城区、绿色农房,引导农村建筑按绿色建筑的原则进行设计和建造。“十二五”时期具体目标如下:
1.
实施100个绿色生态城区示范建设。选择100个城市新建区域(规划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等)按照绿色生态城区标准规划、建设和运行。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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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高风险农村信用社并购重组的指导意见(2010年)
- 建设部关于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中有关资质管理的实施办法(2003年)
- 国务院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通知(2010年)
- 取消的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目录取消的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证明事项目录(2018年)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1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24年)
- 出版物进口备案管理办法(2017年)
- 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张建宗等4人职务任免的通知(2017年)
- 携手迎接挑战,合作开创未来——在博鳌亚洲论坛2022年年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2022年)
- 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