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城区发展规划(2013年)

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快速发展的历史时期,人口、资源、环境的压力日益凸显。为探索可持续发展的城镇化道路,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直接指导下,我国先后在天津、上海、深圳、青岛、无锡等地开展了生态城区规划建设,并启动了一批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建设绿色生态城区、加快发展绿色建筑,不仅是转变我国建筑业发展方式和城乡建设模式的重大问题,也直接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国家的长远利益。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绿色生态城区和绿色建筑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镇,实现美丽中国、永续发展的目标,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等,制定本规划。

一、 规划目标、指导思想、发展战略和实施路径

(一) 规划目标
到“十二五”期末,绿色发展的理念为社会普遍接受,推动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城区发展的经济激励机制基本形成,技术标准体系逐步完善,创新研发能力不断提高,产业规模初步形成,示范带动作用明显,基本实现城乡建设模式的科学转型。新建绿色建筑10亿平方米,建设一批绿色生态城区、绿色农房,引导农村建筑按绿色建筑的原则进行设计和建造。“十二五”时期具体目标如下:
1. 实施100个绿色生态城区示范建设。选择100个城市新建区域(规划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等)按照绿色生态城区标准规划、建设和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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