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201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推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血,保护血液资源,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和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用血管理,将其作为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完善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制定并落实相关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公布第六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第六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2020年)
-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外国卫星传送电视节目管理办法(2018年)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2016年)
- 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2020年)
- 国务院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2016年)
- 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200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201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子口岸建设的通知(2006年)
- 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2017年)
- 电信网间互联管理暂行规定(199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