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政府建设推进管理创新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06年)
加强政府建设 推进管理创新
温 家 宝
推进政府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也是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党中央、国务院历来十分重视这方面工作。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在推进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设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修订了《国务院工作规则》,把实行科学民主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监督作为政府工作的三项基本准则;注重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着力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建立了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管理机制;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和调整了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制定和颁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和要求;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推进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加大反腐倡廉力度,努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重点抓好防治腐败的改革和制度建设,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政府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迈出了重要步伐,并积累了一些宝贵经验。
当前,我国正处于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改革攻坚任务艰巨,对外开放面临新形势。这对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和推进政府管理创新提出了更高要求。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突出问题,包括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滞后,投资盲目扩张、重复建设严重,乱占耕地、破坏矿产资源现象屡禁不止,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环境污染、安全生产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主要原因在于体制不完善,特别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滞后。只有加快推进政府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才能更好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我们一定要深刻认识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效能政府。
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
转变政府职能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点。多年来,我们在转变政府职能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目前的问题还很多:政府及其部门仍然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仍然过多,政企不分的问题比较突出,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还在直接干预企业的微观经济活动,甚至包办代替企业的招商引资和投资决策,经济管理方式方法亟待改变;一些政府部门权责脱节、有权无责,出了问题无人负责,有的部门之间职责不清、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不高;一些该由政府管的事没有管或者没有管好,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体系不健全,公共服务比较薄弱。这些问题影响了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的充分发挥,也影响了政府职能的正常发挥。为此,必须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使政府正确履行职责。
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企分开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必须重申,凡是应该由企业自主行使的生产经营和投资决策权,都要由企业自行决定、自行负责,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都不得包办企业投资决策,干预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当前,要坚决禁止各级政府代替企业招商引资,层层分解并考核招商引资指标。政府要将抓经济工作的主要精力放在为各类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要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对由各级政府代表国家行使出资人职能的国有企业,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要把是否真正实现政企分开,作为检验政府职能转变的一个重要标志。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近几年,我们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国务院部门和地方政府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超过了一半。但目前行政审批项目仍然过多,审批权行使不够规范。因此,要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政府要对现有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继续清理,该取消的要坚决取消,能下放的要尽快下放。对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要切实加强后续监管工作,坚决杜绝各种变相审批行为。要完善行政审批方式,简化和规范程序,制定操作规程,并向社会公开。减少行政审批决不是撒手不管,而是要创新管理制度和方式,建立健全有效的全社会投资引导调控体系,特别要规范政府和国有企业的投资行为。
做到权责一致。权力就是责任,有权必须尽责,权力与责任必须对等。近年来,一些地方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频发,食品、药品和环保等安全隐患突出,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危害。发生这些问题的重要原因,是责任制不落实,一些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责任意识淡漠、失职渎职。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该哪个部门办的事情,一定要尽职尽责地办好。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不能推诿扯皮。违法和不当行使权力,或者行政不作为,都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要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改善服务态度,认真帮助基层和人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政府要在更好地履行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的同时,切实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要创新经济管理制度和方式,更多地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调节经济活动。强化市场监管,加强对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领域的监管,深入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反对不正当竞争,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要按照建设服务政府的要求,创新公共服务体制,改进公共服务方式。以发展社会事业和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着力解决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利益问题,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加强公共设施建设,完善社会管理制度,提高社会管理水平,为全体人民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
深入开展反腐倡廉,确保权力不被滥用
腐败的本质是公共权力的滥用。政府工作人员必须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谋利益,绝不能以权谋私。我们绝大多数的政府机关和工作人员做得是好的,是忠于人民的;但是在一些政府工作人员中也存在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的问题。有的利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执法监督等方面的权力搞权钱交易,或参与、干预企事业单位的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甚至利用手中的权力索贿受贿;一些不法商人盯住政府工作人员手中的权力,使出各种手段拉拢腐蚀,搞官商勾结,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这些问题的发生,有个人品质问题,但同制度不够完善和权力缺乏监督约束有直接关系。必须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加大反腐倡廉工作力度,从根本上解决滥用权力的问题。
突出重点,扎实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今年国务院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反腐倡廉的重点。到6月底,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6972件,涉案金额19.63亿元,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受到惩处。从揭露出来的问题看,有些相当严重,触目惊心。这项工作要一抓到底,坚持不懈。各地区、各部门要对自查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要抓住商业贿赂案件比较集中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六个重点领域,以及一些垄断行业,集中力量加大查处力度,再突破一批大案要案。要严肃查处涉及国家公务员的商业贿赂案件,同时,要打击行贿行为,有效遏制商业贿赂滋生蔓延的势头。
健全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防止权力滥用,从根本上要靠改革、靠制度。要构建完善、管用、有效的廉政监督机制,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近些年来,围绕反腐倡廉,国务院大力推进制度建设,包括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健全政府投资监管制度和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完善政府决策机制。这些改革要继续深入推进。还要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和产权交易制度,以及干部轮岗交流制度、离任审计制度。特别是要加强对掌控权力的岗位和人员的监督约束。制定和完善制度要实事求是,要行得通、做得到。有了制度,关键在落实,必须抓好制度的执行。
发扬民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对权力运行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必然导致腐败。要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将权力运行的每一个部位、每一个环节都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各级政府都要主动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报告工作、接受质询;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要强化社会监督,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实施监督的权利,高度重视舆论监督,对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作出处理。同时,要强化政府内部的专门监督。各级监察、审计部门要忠于职守,敢于碰硬,绝不能让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侵蚀政府部门,绝不能让腐败分子逃脱法纪的制裁。
推行政务公开,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政务公开是提高政府效能、防止腐败的有效措施。要把政务公开作为各级政府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层次,市地级以下政府要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省级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要尽快健全相关制度,加快推行政务公开步伐。要以人民群众关心的事项和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学校、医院和供水、供电、供热、供气、环保、公交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部门和单位,要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推进电子政务,加强政府网站建设。
提高行政效能,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就是要正确地运用行政权力,更好地实践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提高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程度和信任程度;就是要有效地落实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提高政府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目前,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两个突出问题:一是政令不畅、执行不力。有的地方和部门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有的只顾局部利益,不考虑全局利益,搞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有的工作有布置、无检查,工作不落实;有些政策和工作部署缺乏深入调研,不完全符合实际,也影响执行效果。二是违法违规,失信于民。一些政府机关和工作人员不能依法行政,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有的存在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的问题;有的讲排场、比阔气,肆意挥霍国家资财,奢侈浪费严重。必须下决心解决这些问题,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增强大局意识,确保政令畅通。执行力是政府工作的生命力。执行力弱,政令不畅,有令难行,甚至有令不行,政策落实就可能出现“雷声大雨点小”的状况,也会使政府的公信力受到损害。我们国家大,人口多,区域之间差别较大,需要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中央要把握工作全局,区别不同情况,实行分类指导。各地区、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的观念,认真贯彻中央的方针政策,从本地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但在政策执行上不能打折扣,更不能各行其是,要确保政令畅通,维护中央权威。当前,各地方、各部门都要贯彻科学发展观,正确认识和处理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近期发展与长远发展的关系,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宏观调控的决策和部署,严格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新开工项目,严格执行土地管理、节能降耗、保护环境等方面的要求。要加强督促检查,严格执法执纪。
坚持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水平。各级政府要把科学民主决策作为一项基本制度。要合理界定政府的决策权限,进一步健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与听证、决策评估等制度。凡是涉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决策,必须坚持调查研究和集体决策制度,并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凡是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必须实行社会公示或者听证。各项决策都要符合实际情况、符合群众的意愿,都要考虑实际效果和可操作性。要建立健全决策反馈纠偏机制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决策失误给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必须追究责任。
切实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公正。政府有没有执行力和公信力,最重要的是能不能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必须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接受监督,切实将政府管理经济社会行为纳入依法运转的轨道。要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权限,减少行政执法层级,完善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要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补偿等制度,加大行政综合执法改革力度,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改革工作,坚决克服多头执法、执法不公,甚至执法违法等现象。
建立问责制度,开展绩效评估。按照权责统一、依法有序、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的原则,加快建立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并把行政问责与行政监察、审计监督结合起来,有责必问,有错必究,努力建设责任政府。对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严格依法追究责任。绩效评估是引导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树立正确导向、尽职尽责做好各项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实行行政问责制的前提和基础。有了绩效评估的结果,行政问责才有可靠的依据。要科学确定政府绩效评估的内容和指标体系,实行政府内部考核与公众评议、专家评价相结合的评估办法,促进树立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的政绩观。要按照奖优、治庸、罚劣的原则,充分发挥绩效评估的导向作用和激励约束作用,坚决反对虚报浮夸、急功近利,反对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要抓紧开展政府绩效评估试点工作,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加以推广。
当前,各级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江泽民文选》,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使我们的一切工作和方针政策充分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切实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切实把他们的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每个政府工作人员都必须认识到,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依法行使权力,防止滥用权力,归根到底就是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中央国家机关要做学习的表率,做到学以致用,推动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要增强全局意识、改革意识和服务意识,在进一步转变职能、规范和正确行使权力、提高行政效能等方面走在前面。
(本文摘自温家宝总理2006年9月4日在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调整进出口经营资格有关规定的通知(2000年)
-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2011年)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2010年)
- 国务院关于西宁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2015年)
- 环保产业发展“十五”规划(2001年)
-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12年)
- 城市紫线管理办法(2003年)
- 国务院关于北京市继续开展公共服务类建设项目投资审批改革试点的批复(2019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2014年)
- 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办法(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