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201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规范和加强农业部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充分发挥科技支撑引领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业部重点实验室是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组织农业科技协同创新、汇聚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的重要基地。其主要任务是开展农业应用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创新,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重大、关键和共性科技问题,承担基础性农业科技工作。
第三条
农业部重点实验室按照学科领域、产业需求和区域特点进行规划布局,以学科群为单元进行建设,包括综合性重点实验室、专业性(区域性)重点实验室和科学观测实验站三个层次(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基本组织思路是以综合性重点实验室为龙头,专业性(区域性)重点实验室为骨干,科学观测实验站为延伸,建立层次清晰、分工明确、布局合理的学科群,逐步形成支撑和引领现代农业发展的重点实验室体系。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93年)
-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2004年)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2003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2000年)
- 国家气象科技创新工程(2014—2020年)实施方案(2014年)
- 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202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威海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17年)
- 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2011年)
- 退役军人部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税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2018年)
- 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办法(试行)(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