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门统计工作管理办法(202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业农村部门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发挥统计在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农业产业发展、乡村发展建设治理、农民生产生活等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数据,实施统计监督,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农业农村部负责全国农业农村部门统计工作的宏观指导、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地方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在上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农村部门统计工作。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2006年)
- 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09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2016年)
-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年度报告规定(201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2002年)
- 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2001年高等学校招生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1年)
- 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200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法规英文正式译本翻译审定工作的通知(2003年)
- 公安部关于深入学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通知(2004年)
- 民政部门实施行政许可办法(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