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办法(201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兽药GMP”)检查验收活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业部负责制定兽药GMP及其检查验收评定标准,负责全国兽药GMP检查验收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具体工作由农业部兽药GMP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承担。
省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兽药GMP检查验收申报资料的受理和审查、组织现场检查验收、省级兽药GMP检查员培训和管理及企业兽药GMP日常监管工作。
第二章 申报与审查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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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部关于废止《城市房屋修缮管理规定》等部令的决定(2004年)
- 关于完善城镇医疗机构补偿机制、落实补偿政策的若干意见(2001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通知(2010年)
- 关于进一步加强地热、矿泉水资源管理的通知(2002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大同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17年)
- 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2013年)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2009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不服申请再审人民法院是否受理问题的批复(1999年)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决定(20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