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跨行交易收费条款补充规定的通知(2000年)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金融监管办事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汇局:
为有利于银行卡业务联合工作的开展,现将《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银发〔1999〕17号)中有关跨行交易收费条款做如下补充规定,请遵照执行。
一、 ATM跨行取款交易执行以下收费及分配标准:
(一)
对于持卡人在它行ATM机上发生的取款交易,发卡行应向代理行缴纳代理费,并执行如下标准: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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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00年)
- 创业板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201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2020年)
- 中国民用航空地区行政机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2002年)
- 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2003年)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2023年)
- 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2021年版)(2021年)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整合建设12315行政执法体系更好服务市场监管执法的意见(2019年)
-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2018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