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跨行交易收费条款补充规定的通知(2000年)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金融监管办事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汇局:
为有利于银行卡业务联合工作的开展,现将《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银发〔1999〕17号)中有关跨行交易收费条款做如下补充规定,请遵照执行。
一、 ATM跨行取款交易执行以下收费及分配标准:
(一)
对于持卡人在它行ATM机上发生的取款交易,发卡行应向代理行缴纳代理费,并执行如下标准: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1998年)
- 关于废止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的决定(2020年)
- 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2013年)
- 外交部发言人2000年10月6日发表谈话(南斯拉夫局势)(2000年1)
- 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公告管理和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2002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和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关于确定三国国界交界点的条约》的决定(2007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批复(2000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1998年)
-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19年)
- 中央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