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第五项“其他操纵期货交易价格行为”的规定(2019年)
第一条
为防范和打击操纵期货交易价格违法行为,依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和第七十条,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申报、撤单或者大额申报、撤单,影响期货交易价格或者期货交易量,并进行与申报方向相反的交易或者谋取相关利益的,构成操纵。
第三条
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影响期货交易价格或者期货交易量,并进行相关交易或者谋取相关利益的,构成操纵。
第四条
对合约或合约标的物作出公开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影响期货交易价格或者期货交易量,并进行与其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方向相反的期货交易的,构成操纵。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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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韩产业园的批复(2017年)
- 进口商品残损检验鉴定管理办法(2023年)
- 交通运输部货运枢纽(物流园区)投资补助项目管理办法(暂行)(2016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三)(2007年)
- 共谋绿色生活,共建美丽家园在2019年中国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开幕式上的讲话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2019年)
- 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201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2003年)
- 关于废止《民政部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办法》的决定(2024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涉及招投标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2012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五)(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