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五”期间进一步促进机电产品出口的意见(2001年)
(二○○一年十月)
“九五”以来,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我国机电产品出口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据海关统计,“九五”期间机电产品累计出口3564亿美元,比“八五”期间增长1.7倍,年均增幅为19.1%。其中2000年机电产品出口达1053亿美元,占当年外贸出口总额的42.3%,超额完成了国务院确定的“九五”末机电产品出口800亿美元的目标。机电产品出口的发展,对带动外贸出口增长、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作用日益显著。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和我国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十五”期间,我国将在更大范围、更深程度上参与全球经济合作与竞争,机电产品出口既面临发展机遇,又要迎接严峻挑战。必须继续采取既符合我国国情又符合国际规则的有效措施,促进机电产品出口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此,提出如下意见:
一、 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一)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总体要求,“十五”期间机电产品出口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为契机,以出口持续发展为主题,以加快出口结构调整为主线,以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为动力,强化机电产品出口生产体系建设,大力开拓国际市场,进一步提高出口的质量、效益和国际竞争力,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协调、监督和服务,建立符合国际规则的机电产品出口管理体制,为促进国民经济和对外贸易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
奋斗目标是:在提高出口质量和效益的基础上,年均增长速度达到12%左右,2005年机电产品出口额达到1800亿美元,占全国外贸出口的比重提高到50%左右;加快机电产品出口产品结构的调整,力争2005年实现高新技术机电产品出口占机电产品出口总额的50%左右。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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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1994年)
- 国务院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201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年)
- 关于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2003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200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198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11号(2017年)
- 国务院关于决定接受《〈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九条第(3)款修正案》的批复(2000年)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年修订)(2014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陕西省撤销安康地区设立地级安康市的批复(2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