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2017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各计划单列市文化局,本部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国家文物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40号)要求,我部决定废止《文化部关于发布〈文化部创新奖奖励办法〉的通知》(文教科发〔2006〕17号)等3件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
文化部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文化部
2017年12月14日
附件
文化部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名 称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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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更改新华通讯社香港分社、澳门分社名称问题的通知(2000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决定(2007年)
- 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2012年)
- 国务院关于《秦皇岛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202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2022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著作权刑事案件中涉及录音录像制品有关问题的批复(2005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2006年)
- 血液制品管理条例(2016年)
- 体育运动中兴奋剂问题综合治理协调小组工作制度(2007年)
- 残疾人教育条例(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