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2017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各计划单列市文化局,本部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国家文物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40号)要求,我部决定废止《文化部关于发布〈文化部创新奖奖励办法〉的通知》(文教科发〔2006〕17号)等3件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
文化部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文化部
2017年12月14日
附件
文化部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名 称
文 号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国务院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试点措施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2024年)
- 《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五(2008年)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办法(试行)(2005年)
-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俄罗斯联邦外交部长关于朝鲜半岛局势的联合新闻公报(2003年)
- 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全国征兵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2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5年)
- 国务院关于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2005年)
- 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六十九周年招待会上的致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8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安徽省调整阜阳市行政区划设立地级亳州市的批复(2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