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颁发《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的通知(200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审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征集义务兵和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士官的政治审查。
第三条
征兵政治审查工作,是确保兵员政治合格的重要措施,是加强军队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军队高度统一和纯洁稳定的重要保证。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2014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确认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2004年)
- 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00年)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废止《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决定(2008年)
- 生态环境部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9年)
-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2012年)
- 国务院关于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2016年)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2020年)
- 价格行政处罚案件网上办理指导意见(201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199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99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