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2012年)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2012年经济工作的部署,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是完善资本市场的重要任务之一。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在过去两年减少行政干预的基础上,健全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和上市交易的基础性制度,推动各市场主体进一步归位尽责,促使新股价格真实反映公司价值,实现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均衡协调健康发展,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 完善规则,明确责任,强化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充分性和完整性
要进一步推进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发行制度建设,逐步淡化监管机构对拟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判断,修改完善相关规则,改进发行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落实发行人、各中介机构独立的主体责任,全过程、多角度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发行人和各中介机构应按法规制度履行职责,不得包装和粉饰业绩。对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事项,应本着诚信、专业的原则,善意表述。
(一)
发行人作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必须始终恪守诚实守信的行为准则。其基本义务和责任是,为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资料和其他资料,全面配合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控制地位或关联关系以及其他条件,要求或协助发行人编造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
(二)
保荐机构应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招股说明书等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尽职核查,督促发行人完整、客观地反映其基本情况和风险因素,并对其他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进行必要的核查。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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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证券期货制度文件的决定(202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青海省农村牧区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复函(2002年)
- 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促进世界和平与繁荣在澳大利亚总理霍华德举行的欢迎宴会上的演讲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06年)
- 行政复议普通程序听取意见办法(2024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北京金融法院的决定(2021年)
- 巩固深化合作共创美好未来温家宝总理在第九次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上的讲话(2005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布内蒙古额济纳胡杨林等9处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通知(200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2011年)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2009年)
- 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199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43号(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