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发展假日旅游的若干意见(2000年)
(二〇〇〇年六月十四日)
去年,国务院决定增加法定休假日,加上调整的两个双休日,形成了春节、“五一”、“十一”三个假日旅游“黄金周”(以下简称“黄金周”),极大地激发了人民群众的旅游热情,国内旅游空前火爆,特别是今年“五一”放假期间旅游人数创历史最高记录。“黄金周”假日旅游推动了我国旅游业以及铁道、交通、民航、城市出租汽车和餐饮、商业等相关行业的发展,有力地拉动了内需,增加了财政收入;满足了人民群众的旅游需求,丰富了节日生活,对提高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受到了社会各方面的普遍欢迎;繁荣了地方经济,促进了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的转化以及一些地区特色经济的形成。各级地方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假日旅游工作,进行了精心组织和安排,假日旅游秩序正常,未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和治安事件。
但是,由于供给不足以及对出现的新情况估计不够,应对措施跟不上等原因,假日旅游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民航、铁路、公路运力相对不足,旅游出行受到制约;重点景区旅游者爆满,景区、景点容量和配套设施严重不足;许多地方中低档旅游住宿设施短缺,致使一些旅游者露宿街头;一些地区不同程度地存在旅游服务质量不高、哄抬价格、欺客宰客等问题。为促进“黄金周”假日旅游健康发展,我们提出以下意见:
一、 要适应假日旅游新形势需要,加强组织协调工作
发展假日旅游,对于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拉动内需方针,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提高具有重要意义。各地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因势利导、主动适应、加强协调、整体提高”的方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解决假日旅游中存在的问题,加大协调工作力度,把各方面力量组织和动员起来,增强应急、应变能力,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二、 提前公布“黄金周”放假日期
为便于旅游、交通、商业等相关行业和旅游者及早做好准备,建议由国家旅游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年底对第二年“黄金周”放假日期研究提出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后由国务院办公厅向全国公布。建议今年国庆节期间的放假日期确定为10月1日至7日(包括调整的两个双休日)。
三、 认真做好运力组织安排,确保旅游运输安全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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