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2021年)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全文如下。
生物多样性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地球生命共同体的血脉和根基,为人类提供了丰富多样的生产生活必需品、健康安全的生态环境和独特别致的景观文化。中国是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国家之一,生物多样性保护已取得长足成效,但仍面临诸多挑战。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切实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有效应对生物多样性面临的挑战、全面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为目标,扎实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持续加大监督和执法力度,进一步提高保护能力和管理水平,确保重要生态系统、生物物种和生物遗传资源得到全面保护,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理念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积极参与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共建万物和谐的美丽家园。
(二) 工作原则
——尊重自然,保护优先。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遵循自然生态系统演替和地带性分布规律,充分发挥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避免人类对生态系统的过度干预,对重要生态系统、生物物种和生物遗传资源实施有效保护,保障生态安全。
——健全体制,统筹推进。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发挥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完善年度工作调度机制。各成员单位应着眼于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聚焦重点区域、领域和关键问题,各司其职,协调一致,密切配合,互通信息,有序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分级落实,上下联动。明确中央和地方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管理事权,分级压实责任。中央层面做好规划、立法等顶层设计,制定出台政策措施、规划和技术规范等,加强对地方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落实生物多样性保护责任,上下联动、形成合力。
——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发挥各级政府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中的主导作用,加大管理、投入和监督力度,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长效机制,提高社会各界保护生物多样性的自觉性和参与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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