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赛事活动监督管理的意见(2018年)
随着体育事业的不断发展,体育赛事活动不断涌现,各类赛事活动组织机构性质复杂、种类繁多,大型体育赛事活动涉及面广、参与人数多、社会关注度高,缺少有效监管极易发生各类问题和事故。为进一步加强体育赛事活动监督管理,保护赛事活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意见。
一、 各级体育管理机构,包括各级体育主管部门、各级体育项目管理中心和协会,应当加强对其主办、承办或者授权其他单位举办的体育赛事活动的日常监管,并为合法组织体育赛事活动的社会各类组织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服务。
二、 体育总局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应当制定出台本项目赛事活动组织的行业标准、办赛指南、参赛指引、培训办法、奖惩措施、信用管理等规范,并加强对赛事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不得对群众性和商业性赛事活动实行带有准入性质的强制认证、审批或变相审批。
三、 对体育赛事活动的监管,应当坚持鼓励创新、包容审慎,标准管理、分类指导,优化服务、保障安全的原则。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万国邮政联盟组织法第六附加议定书》的决定(200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2010年)
- 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2021年)
- 化妆品检查管理办法(2024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2000年)
- 国务院关于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的意见(2015年)
- 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2017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1993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加环境资源案件审理的若干规定(20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