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人推进"断卡"行动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2020年)
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部门、人民检 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公安厅(局)刑侦局、刑侦(警)总队、新 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刑事审判 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公安局 刑警总队:
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 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务院联席办”)部署开展“断卡”行 动以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高度重视、 积极参加、加强协作,各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 关勇于担当、协作配合,采取各种有力措施,积极推进“断卡” 行动依法深入开展。从前期工作情况看,“断卡”行动总体顺 利,取得初步成效,但实践中也发现一些问题,需要加以明确、 统一认识,以更好推进“断卡”行动顺利健康开展。为此,2020年1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和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召开会议,就“断卡”行 动中刑事政策、协作配合、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形成工作共识。会议纪要如下:
一、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断卡”行动的重要意义,按照国务院联席办《“断卡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积极投入到“断卡”行动中来。要充分履职尽责,用足用好法律武器,准确适用法律,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以及关联犯罪的高发蔓延势头。要统筹好同法办案和疫情防控,确保案件依法稳妥办理。
二、
密切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尽快制定出台《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各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要建立健全沟通和信息通报制度,按月研判通报“断卡”行动办案情况。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公安机关在指定管辖前,应及时向同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通报。对于办案中发现的疑难复杂问题,加强共同研究,充分凝聚共识,重大问题及时上报,确保案件办理“三个效果”的统一。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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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办法(2021年)
- 国务院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六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2020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2017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山西省撤销临汾地区设立地级临汾市的批复(200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2024年)
-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2012年)
- 公证程序规则(2020年)
- 国务院关于西部大开发“十三五”规划的批复(2017年)
- 保险违法行为举报处理工作办法(2015年)
- 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央宣传部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