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2017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5〕37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律师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作用,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援助需求,现就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充分认识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意义
律师队伍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是我国法律援助事业的主体力量。近年来,广大律师积极投身法律援助事业,认真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依法履责,无私奉献,为保障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积极贡献。推进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是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有效发挥律师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作用的必然要求,是加大法律援助服务群众力度、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援助服务的客观需要,是广大律师忠诚履行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职责使命、树立行业良好形象的重要体现。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认识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性,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指导监督,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工作保障,组织引导广大律师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牢固树立执业为民理念,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切实增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责任感和荣誉感,进一步做好服务群众工作,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新贡献。
二、 组织律师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1.
做好刑事法律援助指派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及相关配套文件,组织律师做好会见、阅卷、调查取证、庭审等工作,认真办理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各阶段法律援助案件。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相关事项(2025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仲裁机构“先予仲裁”裁决或者调解书立案、执行等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2018年)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2018年)
- 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严厉打击假币犯罪活动的通知(2009年)
- 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试行)(2016年)
- 关于贯彻执行《煤炭经营管理办法》依法整顿煤炭经营秩序的实施意见(1999年)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的通知(2014年)
-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2023年)
-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取管理办法(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