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罚没财物和追回赃款赃物管理办法》的决定(2021年)

为了适应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需要,做好有关制度调整后的衔接工作,决定废止《罚没财物和追回赃款赃物管理办法》(〔86〕财预第228号)。
本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