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2015年)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5年第1号
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落实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要求,深入推进依法监管,我委对现行有效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现将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1.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
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 资 委
2015年12月10日
附件1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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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电联产管理办法(2016年)
- 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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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许可暂行办法(1999年)
- 关于加快转变东北地区农业发展方式建设现代农业的指导意见(201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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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2012年)
-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2022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将江苏省南通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