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改革委农业部林业局关于加快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指导意见(2016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厅),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办、局),林业局(厅),有关单位: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是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领域。加快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保障食品和木材安全、建设生态文明的必然选择。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根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等要求,现就加快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加快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以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效率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为目标,以促进农业绿色发展为主线,以示范引领为抓手,切实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优化产业组织结构,促进农林牧渔与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全面推动资源利用节约化、生产过程清洁化、产业链接循环化、废弃物处理资源化,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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