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出口小家电产品实施法定检验的通知(1999年)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各地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作为重要的机电产品之一的小家电产品,出口量越来越大,并已进入了欧美等世界各地的市场。由于小家电产品直接涉及使用者的人身安全,出口小家电产品出现的安全质量问题,已影响了我国机电产品的出口。
为了促进外贸发展,提高出口小家电产品的质量水平,并进一步扩大出口,充分发挥检验把关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将出口小家电列入法定检验,现将有关检验事宜通知如下:
一、
对出口小家电产品(具体商品HS编码名称见附件),自2000年1月1日起实施出口法定检验。
二、
对于出口小家电产品,检验时其安全性能项目不能低于GB4706.1及GB4706的系列产品标准规定。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和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201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2016年)
- 朱镕基致信祝贺亚欧执法机构打击跨国犯罪研讨会(2001年)
- 国务院关于乌鲁木齐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2002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2003年)
- 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2021年)
- 无线电设备发射特性核准检测机构认定办法(2006年)
- 外交部发言人2000年9月8日发表谈话(2000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万国邮政联盟组织法第九附加议定书》的决定(202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通知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200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198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