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和完善法官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2021年)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法官考核工作,构建科学合理的法官考核体系,引导、规范、激励法官依法公正高效履行审判职责,推进法官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中央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精神,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 总则
1.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着眼构建更加科学合理、更加符合司法规律的考核机制,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考核法官做好审判执行工作的实际成效,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风向标”的作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高素质专业化法官队伍。
2.
法官考核应当根据公务员考核相关规定,立足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体现法官职业特点和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法官的政治素质、审判工作实绩、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审判作风等进行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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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鸡西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17年)
- 信息产业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邮政局关于进出境信件和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的寄递业务委托管理的通知(200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2018年)
-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2011年)
-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证监会外汇局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2020年)
- 关于调整外国文教专家工资的通知(2000年)
- 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20年)
- 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2021年)
- 关于诉前调解中委托鉴定工作规程(试行)(2023年)
- 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的意见(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