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2019年)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为教师安心、静心、舒心从教创造更加良好环境,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要求,现就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提出如下意见。

一、 进一步提高认识

1. 重要意义。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教师是教育的第一资源,承载着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历史使命,肩负着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时代重任。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让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职责所在,是全社会尊师重教的基本体现。
2. 主要问题。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教师工作,在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进程中,坚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作来抓,在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推进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落实教师待遇保障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政策举措,取得显著成效。同时要看到,由于一些历史的和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目前教师特别是中小学教师还存在负担较重的问题,主要表现是:各种督查检查评比考核等事项名目多、频率高;各类调研、统计、信息采集等活动交叉重复,有的布置随意;一些地方和部门在落实安全稳定、扫黑除恶、创优评先等工作时,经常向学校和教师摊派任务。这极大地干扰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给教师增加了额外负担。对此,必须牢固树立教师的天职是教书育人的理念,切实减少对中小学校和教师不必要的干扰,把宁静还给学校,把时间还给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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