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土地开发整理权属管理工作的意见(2003年)

关于做好土地开发整理权属管理工作的意见
国土资发〔2003〕2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权属管理,全面提高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水平,现就做好土地开发整理中的土地权属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土地开发整理权属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任务

(一) 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本着“既能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又能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土地权利,避免发生土地权属争议,促进社会稳定”的宗旨,将土地开发整理权属管理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做好,为土地开发整理事业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和产权保障,促进土地开发整理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 主要任务是:全面落实土地开发整理中权属管理的各项工作程序,界定各项土地权利,合理分配土地权益,避免出现土地权属争议;准确反映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区的位置、界线、地类、面积等土地利用现状,确保地类认定上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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