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国土资源大数据应用发展的实施意见(2016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精神,促进国土资源大数据应用发展,提升国土资源治理能力,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 发展形势

(一) 充分认识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的重大意义。当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的交汇融合引发了数据迅猛增长,数据已成为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将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作为“十三五”时期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培育发展新动力、拓展发展新空间的重要抓手。我国正面临从“数据大国”向“数据强国”转变的历史新机遇,充分利用数据规模优势,实现数据规模、质量和应用水平同步提升,挖掘和释放数据资源的潜在价值,有利于充分发挥数据资源战略性作用,有效提升国家竞争力。将大数据引入政府治理,推进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加强大数据分析与挖掘,建立“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管理机制,将有力促进政府从“依靠经验”的定性管理方式迈向“数据驱动”的精准治理方式。大数据发展已成为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途径。
(二) 国土资源大数据是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的重要内容。国土资源数据作为基础国情信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通过国土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和管理工作,产生和积累了海量的基础地理、土地、地质矿产、地质环境与地质灾害防治和海洋等数据,这些数据对于各级政府部门的规划、调控、监管和社会各界开展与空间和资源相关的活动,以及满足人民群众对国土资源信息日益增长的需求具有重要的价值。推进国土资源数据共享开放,有利于促进自然资源的协调、统一管理,提升国家自然资源综合管理效能;有利于资源产权的管理与保护,促进形成公平普惠、便捷高效的民生服务体系;有利于更为准确地分析和预测经济运行状况,增强政府决策和宏观调控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国土资源大数据已成为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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