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2020年)
人民警察代表国家行使执法权,肩负着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维持司法秩序、执行生效裁判等重要职责。在依法履职过程中,人民警察遭受违法犯罪分子暴力侵害、打击报复的事件时有发生,一些犯罪分子气焰嚣张、手段残忍,甚至出现预谋性、聚众性袭警案件,不仅危害民警人身安全,更严重损害国家法律权威、破坏国家正常管理秩序。为切实维护国家法律尊严,维护民警执法权威,保障民警人身安全,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共同研究决定,制定本意见。
一、 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民警实施下列行为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的“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应当以妨害公务罪定罪从重处罚:
1.
实施撕咬、踢打、抱摔、投掷等,对民警人身进行攻击的;
2.
实施打砸、毁坏、抢夺民警正在使用的警用车辆、警械等警用装备,对民警人身进行攻击的;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和核定管理办法(2003年)
- 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协调协作制度(2009年)
- 监察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关于中央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清理整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1年)
-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税收管理的通知(2005年)
- 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办法(2013年)
- 关于加强文化领域行业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2017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设立国家安全事务顾问和国家安全技术顾问的批复(2021年)
- 在中国科学院第十次、中国工程院第五次院士大会上的讲话……………江泽民(200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7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