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十二五”发展规划(2012年)

前言

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党的十七大明确要求,“必须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因此,坚持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是现代交通运输业发展的基本要求,在转变交通运输发展方式和促进产业升级的过程中,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工作的意义更加重大。
2009年中国政府已向全世界庄严承诺,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实现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成效显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耕地保有量保持在18.18亿亩及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1.66%等目标。“十二五”期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工作任务更加艰巨,对交通运输环境保护也提出了全面的更高的要求,我国交通运输业的发展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为满足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交通运输行业建设,特编制《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十二五”发展规划》,以指导“十二五”期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工作。
本规划提出了“十二五”期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明确了“十二五”期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工作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对交通运输污染防治、生态保护、资源节约、环保管理和科研等领域进行了统筹规划,并提出了保障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是“十二五”期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将为构建绿色交通运输体系,加快转变交通运输发展方式发挥重要的基础性指导作用。

一、 形势与要求

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工作历经多年的发展,在行业污染控制、生态保护与建设、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及环保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进步,初步适应了国家环境保护政策的要求,有力支持了交通运输行业的快速、可持续发展。尤其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公路工程景观绿化、船舶油污水防治、水上溢油应急能力建设等方面成效显著,形成了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的特色领域。但随着日益提高的国家环境保护的要求和快速扩展的行业规模的挑战,对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工作也提出了全面的更高的要求。
(一) 公路水路交通环保的主要成绩
1. 交通运输规划领域
环保理念在规划阶段得到体现。上世纪80年代末,我部率先在港口规划管理工作中明确要求开展环境保护论证工作,开启了规划阶段注重环境保护的新思路,从源头上减少了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公路、港口和航道等交通运输规划中都设置了专门的环保篇章,对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和应对措施进行了分析和论证;在公路、港口及航道规划方案的确定过程中,尽量避让了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和珍稀动植物保护区等环境敏感目标,尽可能节约了土地和岸线等资源。
规划环评和环保专项规划逐步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全面贯彻《环境影响评价法》,目前已完成了数十个沿海及内河主要港口、航道、公路网和公路运输枢纽的规划环评工作,从环境保护角度对规划方案提出了优化建议和措施,在规划层面上避免了产生重大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部分省份组织开展了公路水路交通环保专项规划编制,指导本地区交通环保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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