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文化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2020年)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现就公共文化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制定如下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健全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体制机制,优化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形成稳定的各级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确保财政公共文化投入水平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坚持和完善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巩固全体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二、 主要内容
(一)
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方面。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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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在内地对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暂时调整有关行政审批和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决定(2016年)
- 铁路专用设备产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处理办法(2017年)
- 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认监委关于促进先进光伏技术产品应用和产业升级的意见(2015年)
- 矿产资源规划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免人员(2016年1月7日)
-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修改《征兵工作条例》的决定(200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2021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2020年)
- 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表彰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突出贡献集体和突出贡献个人的决定(202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