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办法(201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全国美术馆行业管理和分类指导,做好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工作,充分发挥美术馆的公共文化服务作用,繁荣文化艺术事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第三条 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分类指导的原则,立足提高美术馆的建设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探索美术馆科学管理方法,推动美术馆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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