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项目咨询评估机构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文物保护项目咨询评估机构的管理,提高文物保护项目评审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和《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结合文物保护项目评审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咨询评估机构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文物保护项目咨询评估工作的机构。
第三条
本办法中的咨询评估工作是指咨询评估机构遵循文物保护原则、程序和标准,通过科学规范的方法对文物保护项目进行评估、论证,为文物保护项目提供咨询评估意见。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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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物局关于废止12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兼职委员单位和部分兼职委员有关问题的复函(2003年)
- 审计机关封存资料资产规定(2010年)
-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03年)
- 关于修改《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2015年)
- 水利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2019年)
- 在“二十一世纪论坛”二〇〇〇年会议开幕式上的讲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朱镕基(2000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2007年)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资金融机构若干营业税政策问题的通知(2000年)
- 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的讲话习近平(202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条例(195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