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中小学勤工俭学暂行工作条例(198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实行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坚持马克思主义教育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的有效途径之一;是学校教育工作的组成部分。勤工俭学的开展,对提高教育质量,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具有一定的作用。
第二条
勤工俭学的主要任务是:
1.通过劳动实践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学生热爱劳动、热爱劳动人民、热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有理想、讲文明、懂礼貌、守纪律、艰苦奋斗的道德品质。
2.理论联系实际,结合教学开展一些科学实验、科学种田活动,培养学生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使学生学到一定的生产知识和劳动技能。
3.搞好生产,创造物质财富,为改善办学条件和师生福利提供一定的条件。
第三条
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勤工俭学活动,要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和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精神,根据当地的自然条件和学校的可能,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含林、牧、副、渔),为教学和科研服务,为生产服务,为人民生活服务,有条件的也要为外贸出口服务。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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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2000年)
- 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审计署广电总局能源局铁路局民航局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2022年)
- 外交部发言人2001年5月2日答记者问(2001年)
- 2004年就业再就业专项计划(2003年)
- 吸毒成瘾认定办法(2011年)
-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2015年)
- “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2017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决定(2004年)
- 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价格政策促进蔬菜生产流通的通知(2011年)
- 清理规范海运口岸收费行动方案(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