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住房保障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2013年)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住房保障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
建保〔2013〕153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天津市城乡建设交通委、国土资源房屋管理局,上海市城乡建设交通委、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国土资源房屋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中纪发〔2011〕42号),加强住房保障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
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部署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管理流程,规范行政行为,监控权力运行,建立职责清晰、制度健全、风险可控、层级监管的住房保障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形成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建设廉洁高效的管理队伍,推进住房保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
基本原则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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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查指南修改公报第2号(2008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2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年)
- 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2012年)
-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的决定(2013年8月)
- 伤残抚恤管理办法(2019年)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2006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对1978年底以前颁布的法律进行清理的情况和意见的报告的决定(1987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上海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2018年)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