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202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从事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石油天然气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含民用航空及核燃料)、电力生产与供应的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企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费用)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为准则与廉政规定(2005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5年)
- 公安部关于重新统一内河《船舶户口簿》、《船民证》、《临时船民证》的通知(1982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河北衡水湖等4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通知(2014年)
- 江泽民主席致电祝贺阿罗约就任菲律宾总统(2001年)
- 卫星网络申报协调与登记维护管理办法(试行)(2017年)
- 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切实保障妇女权益的通知(2023年)
- 防治布氏杆菌病暂行办法(198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货物贸易协议》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2018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的决定(20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