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人身保险,按险种类别划分,包括人寿保险、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按设计类型划分,包括普通型、分红型、万能型、投资连结型等。按保险期间划分,包括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和一年期及以下的人身保险。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产品信息披露,指保险公司及其保险销售人员、保险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等要求,通过线上或线下等形式,向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及社会公众公开保险产品信息的行为。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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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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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废止《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等3部规章的决定(2021年)
-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09年)
- 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2020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2023年)
-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6年)
- 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2007年)
-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201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202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