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器官移植医师培训基地基本要求(试行)(2016年)
一、 基本条件
(一)
三级医院,具备开展相应人体器官移植项目的诊疗科目登记。
(二)
近5年未发生违反人体器官移植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行为。
二、 具备与开展人体器官移植技术培训工作相适应的场地、设备和设施等条件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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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23年)
- 粮食局关于粮食产业科技创新联盟建设的指导意见(201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2022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地产管理机关能否撤销错误的注销抵押登记行为问题的批复(2003年)
- 文化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2008年)
- 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4年)
- 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2022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
- 国务院关于《石家庄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202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