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试行)(2018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促进大型医用设备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保障医疗质量安全,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修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大型医用设备,是指使用技术复杂、资金投入量大、运行成本高、对医疗费用影响大且纳入目录管理的大型医疗器械。
第三条
大型医用设备目录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商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执行。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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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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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决定(2007年)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2013年)
- 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展环保服务业的指导意见(2013年)
- 关于贯彻落实《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通知(2003年)
- 国务院关于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批复(2021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菲律宾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2005年)
- 国务院关于完善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政策措施的批复(20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