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一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7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司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40号)要求,交通运输部对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决策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决定对15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凡废止的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交通运输部
2017年11月17日
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 号
文件标题
1
交运发〔2010〕390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客运运力调控推进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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