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的意见(2014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的精神,落实中央的战略部署,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 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和基本原则
(1)
坚持深化改革,遵循市场规律,是交通运输持续健康发展的基本经验,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实现“四个交通”的关键抉择。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交通运输事业快速发展,城乡交通运输面貌发生了历史性变化,为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为服务群众安全便捷出行作出了重要贡献。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交通运输发展进入新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必须以强烈的历史使命感、责任感,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最大限度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以更大决心冲破思想观念的束缚、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提高推进发展的能力,努力开拓中国特色交通运输事业更加广阔的前景。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启运港退(免)税管理办法(2012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2008年)
- 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2021年)
-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免人员(2012年8月16日)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0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9年)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四部规章的决定(2018年)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1953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不得以裁决书送达超过期限而裁定撤销仲裁裁决的通知(199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