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2022年)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8号)作如下修改:
一、
将第一条修改为:“为加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提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职业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
将第二条第一款中的“道路运输经理人和”修改为“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删去第六款。
三、
将第五条第二款修改为:“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删去第三款。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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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1995年)
- 质检总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和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2014年)
- 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2011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东北地区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批复东北地区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2005年)
- 关于公布《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工作质量分类监管办法》的公告(2012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莱索托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2004年)
-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2019年)
- 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1998年)
-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资金管理办法(2017年)
- 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20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