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深化法治央企建设,加强中央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中央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企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法律纠纷案件是指中央企业及其所属单位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境内外诉讼、仲裁等(以下简称案件)。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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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
- 工业和信息化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2022年)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2016年)
- 工商总局关于积极应对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加强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的意见(2009年)
-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2016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严厉打击假币犯罪活动的通知(2009年)
-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复议实施办法(2000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甘肃省撤销定西地区设立地级定西市的批复(200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建“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的通知(2017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标准的通知(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