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深化法治央企建设,加强中央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中央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企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法律纠纷案件是指中央企业及其所属单位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境内外诉讼、仲裁等(以下简称案件)。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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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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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2020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规定》的决定(2018年)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涉互联网金融犯罪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2017年)
- 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201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实施办法(2000年)
- 国务院关于科学技术拨款管理的暂行规定(1986年)
- 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