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2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督促中央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中央企业员工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文件有关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中央企业,是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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