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办法(202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实现基金宗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基金是由国家批准设立的政策性基金,按照市场化模式进行运作。
第三条
基金的宗旨是支持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应对气候变化、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等绿色低碳领域活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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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对《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有关解释权限的请示》的复函(2004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廊坊海关的批复(2001年)
- 教育部关于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2023年)
- 婚姻登记条例(2003年)
-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横琴新区监管办法(试行)》的决定(202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2014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理解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问题的批复(2000年)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严格依法办理虚报注册资本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刑事案件的通知(2014年)
- 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检察署暂行组织条例(195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