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1990年)
下列全国性法律,自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起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或立法实施。
一、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
二、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的决议》
三、
《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的命令》附:国徽图案、说明、使用办法
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
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六、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
- 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2017年)
-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2017年)
- 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方案(2000年)
- 文物局关于废止12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4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决议(1978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2017年)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的决定(2015年)
- 关于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有关问题的通知(200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1989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指导意见(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