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200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船员培训管理,保证船员培训质量,提高船员素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船员培训业务的,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船员培训实行社会化,从事船员培训业务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
船员培训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国务院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与建设的若干意见(2002年)
- 朱镕基致电巴基斯坦首席执行官向巴地震灾区人民和遇难者家属致以诚挚慰问(2001年)
-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2011年)
- 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试点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2000年)
-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2023年)
- 国务院关于21世纪初期(2001—2005年)首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的批复(2001年)
-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201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2012年)
- 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2008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2021年)